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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温岭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时间:
2019-04-08 09:53:28
作者:
邹老师
阅读:
来源: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浙江教师资格网为诸位考生带来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浙江范围内各地区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资讯、新闻、招聘信息、以及政策,更多浙江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浙江教师资格网。
点击查看:2019上半年浙江省教师资格各地认定公告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9〕1号)精神,现将温岭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在温岭(或办理温岭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或在温岭当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时   间 对  象 说 明
网上 4月12日-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人员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申报 4月22日 注:
  (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需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
    网上申报时,毕业学校要和毕业证书公章上的学校名保持一致,专业可选择搜索增加。
现场 4月24日-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网上申报的人员 请带齐申请材料(见下表)至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32、D33窗口办理现场确认。现场需取号。
确认 4月26日 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请于4月24日前来现场确认;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请于4月25日前来现场确认;申请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请于4月26日前来现场确认                              
  (9:00至12:00  
  13:00至16:30)  
体检 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网上申报并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 空腹,带体检费到指定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会通知)。复检者请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将视作自动放弃。
注: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项目)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审核认定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由温岭市教育局公示。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保存。
发证 后续短信通知   公示结束后会短信通知领证时间,可选择快递送达或现场领取。选择快递寄送的将按现场确认时预留的地址寄出(请确保收件人为本人、地址信息准确,因地址错误造成证书无法寄达的责任自负);选择自取的请按短信提示到指定窗口领取。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注意:请仔细阅读下表中的说明并将资料按下表顺序整理好

序号 上交材料名称 说  明
-1 户口簿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在温岭的收户口簿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户籍不在温岭的提供居住证(有效期内)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学历证书是毕业证书,不是学位证书。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申请认定语文学科的需二甲及以上,申请认定其他学科的需二乙及以上。
-5 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6 同一版底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自拍照不允许使用,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相同) 共2张:1张贴在体检表上;另1张背面写上名字和申请的资格种类(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现场提交
-7 体检表 附件中下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其他资格种类的人员下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有无“既往病史”后本人签字确认。体检内容均不得填写。认定部门统一组织体检。

  现场确认地点: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32、D33窗口

  咨询电话:86103165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注意:自本次认定工作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新版申请表取消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息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各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一年内对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网报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

  2、请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温岭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温岭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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