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丽水市中小学(中专)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对象评前公示
- 时间:
- 2023-08-12 10:43:01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2019年全市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对象共391人,经资格初审,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391人。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要求,现予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4.联系处室:
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2626071;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2091222。
附件:2019年中小学(中专)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对象资格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