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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05-09 16:15:10
作者:
娄老师
阅读:
来源: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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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加强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瓯越教育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六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训、电教等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均可按规定进行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拟定120名,其中名校长15名,名教师80名(其中定向25名),名班主任25名。评定名额根据考核情况,由评委会最终确定。

  定向推荐对象为:

  1.乡村学校教师。乡村学校教师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

  2.在农村学校任教满1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且评上后在农村学校至少服务5年的教师。

  3.已随迁关系交流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满3年,现仍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且评上后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至少服务2年的教师。

  4.城镇学校教师评上后服从组织安排到薄弱学校或偏远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随迁关系)。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所有学生,无有偿办班和带生行为。

  3.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与申报学科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近5年学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为优职。

  5.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县级第一层次或市级第二层次骨干教师。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县级第一层次或市级第二层次骨干教师的限制:

  ①在教育领域的某个方面持续深入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②在教育教学能力评比中获省一等奖。

  ③有其他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6.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不得兼报。

  (二)温州市名校长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关注办学质量,关爱师生,尊重师生权益,顾全大局,善于沟通,廉洁公正,乐于奉献,社会声望高

  2.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用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发展,能对其他同类学校示范、辐射、引领。

  3.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有效把握学校发展机遇,保持学校高位运行或持续发展,成效明显。有教育管理类论文(课题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任现职以来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创建学校文化,主持教育课题研究或改革项目,教师业务突出,学生学业进步,学校持续发展,社会认可度高。

  5.从教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6.任正职校长(园长)5年及以上。中学校长应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应具有中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三)温州市名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具有团队核心作用,教育教学与研究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在本市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和专家公认。

  2.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近5年举行过市级(定向申报对象可以是县级)及以上公开课;做过市级(定向申报对象可以是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讲座2次以上。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趋势和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至少有1篇(研训员2篇)专业论文(课题报告、教材、著作等)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得市二等奖及以上。

  4.从教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5.担任过8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深受学生欢迎。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办法同职称评审班主任年限认定。

  6.任教本学科10年以上,中学教师应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教学工作量。

  7.教研员、师训员除需满足以上1-4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8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坚持上“下水课”每年2节以上,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在全市有广泛影响,并在本学科的教学培训研究与指导教师成长方面具有独到之处,近5年指导教师至少3人以上获得教育教学教研等评比中获得市一等奖(县教研员、师训员)或省一等奖(市教研员、师训员)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的教学质量和教师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近5年县级以上讲座(教师培训)10次以上(其中至少2次市级以上),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

  (四)温州市名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班集体管理水平。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能做好新形势下学生的思想工作,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有成功转化案例在市级以上推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学校各类活动中,参与面广,表现突出,从教以来所带班级获得过县级(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

  3.既有教书育人实绩,又有班主任工作能力、水平,组织协调任课教师和其他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建设好班集体;注重家长、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4.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先进的育人理念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近5年在市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会议上做过典型发言,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班主任管理文章或在市级获奖。

  5.从教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6.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必须是现任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满10年(必须担任正职班主任)。

  四、评选办法

  评选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逐级评选、择优评定的办法,重点考察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

  (一)宣传发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单位)要广泛宣传,公开公布评选条件和参评方式。

  (二)推荐申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单位)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形式,确定温州市第六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

  (三)确定推荐人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单位)要对照评定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现场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本校、本区域内张榜公布,推荐名单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四)组织考核。市教育局组织评定委员会,通过业绩评价、课堂教学、演讲答辩等形式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评定。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对近5年来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五)考察确定。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征求学校领导、同事、学生和家长意见,并进行民意测验,对经查实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考察对象予以取消,最后经温州市教育局党委会讨论确定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将在温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发文公布。

  五、评选时间安排

  (一)2019年4月下旬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2019年5月22日前,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完成考核推荐与上报工作

  (三)2019年6月,完成考核、评定工作。

  (四)2019年7月,确定名单,发文公布。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根据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参评教师须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申报材料,评审表中的个人信息部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等信息),由系统自动提取,学校和各地要严格审核把关,不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评审表中填报的论文、课题、公开课、参编教材以及获奖、荣誉等材料,均要求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上报,由所在单位和教育局负责初审,纸质原件和复印件都不再提供。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在线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评教师的教龄、校长任职等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底,其他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底。

  (三)各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学校(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本地本校人选的推荐工作,于2019年5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可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直接生成并导出)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1.《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表》(纸质3份)。

  2.《温州市第六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表》(纸质3份)。

  3.《温州市第六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1份,附电子稿)。

  联系人: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阮秋妹 电话: 88630170,邮箱:rqm502@126.com。

  七、工作要求

  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是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强、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评选推荐方案,坚持标准,坚持质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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