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个人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 时间:
- 2018-11-15 14:00:08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导读】浙江教师个人如何申报职称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是否达到相应标准条件的综合评价。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副高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一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称管理权限授权学校组织实施。
根据评价标准条件和学校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参加申报评审的教师,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的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参加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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