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办学校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有什么要求?
- 时间:
- 2018-11-16 14:43:07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导读】浙江民办学校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有什么要求?获得了教师资格证之后可以去民办学校当老师,民办学校教师虽然不在国家体制之内,但是作为教师,仍然要为人师表,遵循教师的职业道德。那么,浙江对民办教师有哪些政策规定和职业道德规定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民办学校教师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教书育人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民办中小学教师要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违规补课,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私利。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民办学校教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民办学校要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给予相应处理,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民办教师要做到敬业爱生,重点是规范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强调要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履职尽责,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针对当前高校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强调“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浙江民办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浙江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如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条件、面试时间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浙江教师资格网。更多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关注浙江教师资格网(www.zjjszg.com)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