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回原籍吗?
- 时间:
- 2019-01-21 13:58:23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导读】浙江教师资格证认定不是非要回户口所在地才能认定的,教师资格证的认定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或者人事关系所在地都可以进行认定。不论是在哪里认定,本人是必须要到场的,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实行属地原则,申请人应向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如果还没有自己的工作单位,应该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另外,如果是非师范生,需要在省教育厅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教育类学校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也行);还要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这方面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教师资格。
不过,从2015年开始教师资格证考试实施改革,除了考试组织形式由省考改为国考、总体通过率降低外,考试之后的认定工作也有所变化。即使是同一个省份,不同地区的认定条件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别。
目前在已经公布认定公考的地市中,均要求户籍在本市或者人事(劳动)关系在本市,但对于社保的规定则有不同。
因此,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在关注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的同时,还需特别留意所在市、区(县)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向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所在地区的认定条件,及时进行各项资料的查漏补缺,向自己所属地区的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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