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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估通知(第二批)

时间:
2018-06-04 16:39:42
作者:
毛老师
阅读:
来源: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苍政办〔2015〕105号)和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与认定评估工作的通知》(苍教幼函〔2017〕3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申报2017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认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评估时间

  10月23日—31日

  二、认定评估对象

  申报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

  三、认定评估方式

  听取幼儿园介绍、实地察看园容园貌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核对相关数据等。

  四、认定评估分组安排(见附件)

  五、认定评估要求

  1. 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2017年度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颜逸昌为组长,学前教育中心、人事科、计财科、民教办、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

  2. 严格标准。各评估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估标准》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与认定评估工作的通知》(苍教幼函〔2017〕3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开展认定评估工作。

  3. 严肃纪律。各评估组成员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用餐禁酒等有关纪律。被抽调的评估组成员请安排好工作,中途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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