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估通知(第二批)
- 时间:
- 2018-06-04 16:39:42
- 作者:
- 毛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一、认定评估时间
10月23日—31日
二、认定评估对象
申报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
三、认定评估方式
听取幼儿园介绍、实地察看园容园貌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核对相关数据等。
四、认定评估分组安排(见附件)
五、认定评估要求
1. 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2017年度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颜逸昌为组长,学前教育中心、人事科、计财科、民教办、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
2. 严格标准。各评估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估标准》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与认定评估工作的通知》(苍教幼函〔2017〕3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开展认定评估工作。
3. 严肃纪律。各评估组成员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用餐禁酒等有关纪律。被抽调的评估组成员请安排好工作,中途不得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