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浙江丽水莲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22-10-08 15:08:45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5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已取得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莲都区或水阁经济开发区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莲都区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丽水市莲都区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莲都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1月3日,逾期将不能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时,请区分“全国统考”及“非全国统考”(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报名入口。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手机填写全号,座机加区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网络生成的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修改使用,遗忘了则不能登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里携带通知中规定的各种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丽水市行政审批中心办事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莲都区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联系电话:0578-2027866。该确认点只受理户籍或居住证在莲都区、水阁经济开发区内的申请人的申请。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莲都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二寸工作照一张;
(6)本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8)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证明。
四、体检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莲都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1月4日下午前往丽水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不需要空腹),体检报告自行前往中医院体检中心领取,现场确认时提交。
五、注意事项
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在现场确认和体检环节请各位申请人自觉遵守有关防疫规定,错时前往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和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完成任务,如遇问题及时与莲都区人事科联系,电话:0578-2021960。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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