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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时间:
2022-04-09 09:22:22
作者:
钟老师
阅读:
来源: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 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 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永康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 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定机构

  永康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 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 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 请认定教师资格:

  1.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永康市 的中国公民;

  2.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 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 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 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 部队驻地在永康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 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有效期3年)。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4. 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 须达到二甲水平)。

  5.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 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 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 住证)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普通高校就读2022届本科毕业生 请向就读学校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四、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

  2022年4月12日至4月2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 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 息。

  上半年社会考生只认定一次,勿错过本次时间。在普通高校就读 2022届本科毕业生请向就读学校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温馨提醒:

  1. 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 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永康市教育局。

  2. 选择确认点:永康市教育局。(考生选择确认点,无需来现场 确认,材料审核由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3. 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 用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 200K)。同时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 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务必清晰 可辨。

  4. 报名具体问题可以查看下文第五条其他注意事项第5点。

  5. 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第二阶段为体检。

  1. 体检时间:4月28日上午7: 00-8: 00 (过时视同放弃),申请 人保持空腹,自行前往永康医院(永康市胜利街前花园2号)进行体 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具体安排和缴费详见附件 L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 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 请。

  2. 体检安排: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 附件2下载,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 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必 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体检号,体检号于体检现场)于体检报到时交给在永康医院1楼抽 血处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制作。

  第三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1. 材料和思想品德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现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 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 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校验或未通过或相关 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请于4月25日前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永 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yksjyjrsk@163. com,文件夹名称为“申 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初中语文张三 13xxxxxxxxx)”,逾期未提交电子材料的审核不通过。电子材料清单 详见附件3。

  2. 决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2年6月中旬明确受理意见, 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永康市教育城域网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第四阶段为送达。

  2022年6月下旬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 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 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认定机构不 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 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 罚。如“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 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和行程码,经核验均 为绿码方可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 的,暂缓参加体检。实时关注永康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提前做好体 检前防疫准备。

  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 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 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5. 报名相关操作事项:

  (1)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下载 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 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 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 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 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2)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 普通话信息。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

  “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 通话证书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 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 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 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 JPG)。

  (3)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 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 自行添加学籍信息。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 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 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 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 号” 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 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 格式为JPG)。④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 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 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咨询电话和网址:

  永康市教育局:87101243;

  永康市教育城域网:http: //www. zjykedu. net/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2. 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 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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