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通过名单!
- 时间:
- 2023-08-11 18:44:44
- 作者:
- 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未在名单中公示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至12月10日16时之前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 gsjzrd@126.com)提出。
本次《教师资格证》《拱墅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将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费用由认定中心承担,届时请申请人及时签收(具体邮寄时间将通过【拱墅教育】短信告知)。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认定材料,收到后请尽快放入本人人事档案里,谨防遗失。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