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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浙江台州玉环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
2021-09-27 15:06:09
作者:
谈老师
阅读:
来源: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4号)精神,现将玉环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对象及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在玉环(或办理玉环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或在玉环当地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1下半年浙江台州玉环县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认定说明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请报名,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线上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线上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三)体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带身份证和1张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填写“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既往病史”等栏,贴上本人照片。

  (四)审核认定

  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咨询地点和咨询电话

  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0号窗口(0576-81758275)。

  五、附件

  1-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1-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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