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通知
- 时间:
- 2019-03-05 17:39:19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教育厅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代拟稿)》。
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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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8008829。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邮编:310014)。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信件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