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21-01-07 10:44:23
- 作者:
- 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上述考生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若放弃考试须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
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并仔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同时,在报名系统中首先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无法进行报名。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