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实践学校荣获“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 时间:
- 2019-04-25 09:19:31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近日,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命名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关于做好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察检后,衢州市共有七家单位被命名为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衢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荣列其中。
学校通过开展有意思、有意义、有价值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阅读、观看、讨论法治教育内容;在校园建设中要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让学生亲身体验、感受法律无处不在和法的重要性,培养学生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学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将继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