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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浔区教育局关于秋季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时间:
2021-03-24 10:22:05
作者:
钟老师
阅读:
来源: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5号)精神及我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南浔区秋季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湖州市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具体见“体检安排”)。

  7.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9月25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10月1日至8日系统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和确认功能关闭),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填写本人简历时,应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至现在,要保持时间的连续性;认定通过后教师资格证书等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故申请人务必填报邮寄投送地址且一定要详细和完整;联系手机必须畅通且号码准确无误。

  2.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里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与网报照片相同),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上传。

  3.请在网上申报界面(或本公告附件1)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切记只需把虚线以内的内容截图嵌入认定申请表中。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若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内容不完整或不清晰等,可重新上传。

  4.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需加入QQ群331842334(群名为“南浔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申请人入群需提供验证信息“申请资格认定学段学科+姓名”(如小学数学+张三)。

  (二)电子材料确认

  1.电子材料提交。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不用到现场进行确认,按要求提供电子材料即可。10月21日至25日,申请人把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南浔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nxqzgb@163.com,文件夹名称为“网上报名号+申请资格学段学科+申请人姓名”(如:网上报名号+小学数学+张三)。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提供《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

  (4)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特别提示:

  每位申请人均须提供(1)至(3)材料,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还须提供(4)至(5)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电子材料审核

  10月26日至10月30日,南浔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QQ群或电话告之。

  (三)体检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0年11月6日至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浔区中医院(南浔镇人瑞路166号)参加体检。

  体检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体检当日,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或《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体检表》请用A4纸单面打印成1页,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贴上本人照片(与网报照片相同);体检结束后,由南浔区中医院统一收取体检表,申请人不用去医院另行领取,切记体检表不要带走。如有疑问,可咨询南浔区中医院,体检咨询电话0572-3019329。

  特别提示: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在体检当日,申请人须将一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相同,背面写上体检序号、学段学科和姓名)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四)审核认定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11月下旬,申请人可登录“南浔教育网”政务公开栏中查看认定结果公告。

  (五)领取证书

  南浔区教育局将于12月中旬以邮寄方式把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故请申请人务必填写邮寄投送地址和联系号码。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咨询电话:0572-3912155或 0572-3023575。

  附件:1.个人承诺书

  2.体检须知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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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以上是2020年南浔区教育局关于秋季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资讯,如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公告、资格面试等,敬请关注浙江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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