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工作
- 时间:
- 2019-07-10 15:55:43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为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问题,日前,慈溪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9年秋季起,全市范围有托管刚性需求学生的小学都要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
小学校内托管服务是学校在完成正常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关系等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的民生实事;是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的基本托管服务。
该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因此遵循自愿申报和统筹安排原则、公益服务和成本分担原则、公开透明和监督监管原则、因地制宜和特色发展原则。
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生自愿作出选择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托管服务。校内托管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托管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
校内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成本分担相结合,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等相结合的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为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每生700元,其余年级每学期每生600元,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各地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校内托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进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校内托管服务时间。上学期间的周一到周五,托管服务从学生正常放学后开始,学校可与家长协商确定接送时间。托管时间原则上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同步,根据季节不同可做适当调整。学后托管服务结束后,对未能及时离校的学生,学校可以安排集中场所供学生留置,并联系家长妥善处理。
校内托管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需求的小学生,年级原则上一至六年级,但一到三年级优先。各地托管服务对象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
校内托管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术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校内托管服务范畴。切实做到不上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同时,《意见》要求,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